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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局积极开展“圣地延安无假药行动”
2008-11-18 16:45

为积极响应延安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扎实有效开展好“推动延安科学发展全民行动”和“推动延安科学发展、党员争当创业先锋”两项活动的号召,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圣地百姓得实惠”的目标,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实际,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圣地延安无假药行动”。

此次“圣地延安无假药行动”分为宣传动员和自查自纠阶段、监督检查阶段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进行,通过开展此项行动,要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一次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的总动员,使全市药械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到开展圣地无假药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搞好此项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从而全面规范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强化企业的诚信意识,努力把全市药械企业打造成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服务规范、市场秩序优良的行业,真正做到圣地延安无假药,让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放心药。

为了使此次行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局成立了以史俊琴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圣地延安无假药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药品市场监督科,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活动中,市局将通过新闻媒体、市局政务网站等宣传形式向社会公布“圣地延安无假药行动”的监督投诉电话,积极发动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行动中收到的各类举报、投诉,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有举报必有查处。在全市各药械相关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市局还将组织人教、监察、市场、稽查等有关科室人员对全市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内容为主,重点检查销售假冒伪劣药品、过期失效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督零售药店全面落实药品购销、验收养护、过期失效药品处理、药品分类管理、药师在岗、店堂药品广告发布等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行政处罚等,对履教不改且有严重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依法从重从严查处,直至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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