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组织结构 | 相关文件 | 政策法规 | 政务公开 | 数据库查询 | 政务大厅 | 网站导航 | 邮局系统
打印】【关闭

 
质检总局抽查显示:食醋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3.3%
来源:新华社
2008-08-12 15:33

新华社北京730日电(记者徐博、杜宇)记者30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质检总局近日对食醋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等28个省份181家企业生产的200种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3.3%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此次抽查的55种获国家免检的产品,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二是此次抽查食醋产品的总砷、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等项目单项符合率均达到100%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1、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2、部分产品超范围使用甜蜜素、糖精钠;3、少数产品总酸含量不合格;4、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其中,沧州美崎食品有限公司的米醋菌落总数、甜蜜素、总酸不合格,兰州天立独流老醋有限公司的老醋菌落总数、甜蜜素、标签不合格,湖南长沙湘莲酱食有限公司的加叻陈醋苯甲酸不合格,晋江市灵源华旺调味食品厂的填汪陈醋甜蜜素不合格。

针对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已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查中质量不合格的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并限期整改。

打印】【关闭


版权所有 ®2008 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Shaanxi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陕西华虹医药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创意制作&技术支持
地址:西安市南郊翠华路博物馆什字药监大厦 邮编:710061 电话:029-62288000 传真:029-62288004
陕ICP备02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