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全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规则。
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资格认定工作和日常监管,核发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监督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
四、负责药品广告审批备案及发布情况的检查。
五、监督实施药品流通领域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
六、负责互联网药品、医疗器械信息交易服务网络资格的认定。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资格证书》并实施日常监督。
七、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八、负责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
九、监管中药材专业市场。
十、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