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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本系统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对党组及其成员和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
二、协助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制度、体制、机制建设;
三、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和法律教育;
四、对本局及所属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实施行政监察;
五、受理对本系统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的纪律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控告、检举;
六、查处本系统管理的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的纪律和其他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案件;
七、受理党员、被监察人员不服党纪、行政处分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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