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公众基本用药和用药安全,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办发[2009]55号)文件精神,经省医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同意,从即日起启动我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加。详情敬请关注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网址:www.sxsyxcg.cn;也可在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网址:www.sxfda.gov.cn。
陕西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